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高专的办学方针,决定了毕业生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院和各系各专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树立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的理念;完善集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层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制度化、专业化、全程化、信息化的要求,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就业渠道,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多渠道、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动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按照教育部要求的统计依据(已派遣、聘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入学通知书、参加国家、地方项目证明等),力争使各系初次(8月31日)就业率达到40%,年终(12月10日)就业率达到80%,择业期(两年)就业率达85%以上。实现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学院满意、家长满意、教师满意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
各系一把手要确实负起责任,真正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深入就业工作第一线,积极开展就业指导、用人单位联系、毕业生推荐、社会需求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工作,号召所有教师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就业和教学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合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员重视,拓宽就业渠道,发展就业市场
学生处及各系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收集需求信息,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在学生处的指导下,把就业市场的开拓作为首要任务,在巩固现有的省内就业市场的同时,着重加强省外市场的开发,创建就业基地,尤其要深入到用人单位,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实习和就业单位,创造条件帮助毕业生了解基层和用人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毕业生招聘会,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及网上招聘会。力争在六月底使用人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达3:1,签约率达30%。
(三)加强就业指导,转变观念,实现顺利就业
各系应积极选派专业教师配合学生处的就业指导工作,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省委、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 唱响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或组织专家、业绩突出的校友报告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择业观。健全和完善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离校时间。
(四)创新升学辅导机制,提高升学率
升学是毕业生更好就业的重要途径,鼓励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为节约教学资源,由基础部组织举办辅导班,各系配合,聘任各科教师,对有升学愿望的毕业生进行辅导,责任落实到辅导教师,学院将从就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对辅导效果明显的教师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基础部制定。
(五)提高认识,认真负责,做好毕业生日常工作
各系负责学生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安排辅导员认真组织好本班的民主评议和毕业生鉴定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学生归档资料,保证无错装、漏装现象;各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学院规定,组织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按时将核对无误的毕业生信息报送学生处,并负责初次派遣的档案发放,剩余档案或有遗留问题学生的档案交回学院档案室。
(六)积极开展社会需求调查,搜集人才市场信息
各系应在教务处的指导下,以邮寄调查问卷或向用人单位发放调查提纲、走访上一年度录用我院毕业生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座谈会、召集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或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及时送交有关部门,以改进人才培养过程。要求当年至少应调查30个用人单位。
(七)完善机制,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
积极完善信息员工作管理制度,并将毕业班辅导员纳入毕业生跟踪调查队伍中来,培养校外信息员队伍,形成由辅导员、班级信息员、校外信息员组成的工作体系,对全院的毕业生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力争使当年年底跟踪调查率达6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达90%,优良率达40%。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
1、机构组成
组长:马宗兆
副组长:索满花
成员:李保平、李云平、李奎明、刘永齐、张拉锁、殷嘉俭
2、职责
(1)制定毕业生工作制度。
(2)分配就业经费。
(3)监督检查全院毕业生工作。
(4)制定推优方案,审批优秀毕业生。
(二)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机构组成
主任:李保平
成员:王刚狮、蔡捷
2、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就业政策的宣传。
(2)拟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工作方案。
(3)安排毕业生生源核对工作,按省教育厅的要求上报毕业生派遣方案。
(4)组织培训专门人员,开设就业指导课程。
(5)组织协调全院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毕业生编印政策咨询、注意事项等资料。
(6)负责毕业生就业网站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7)协助各系做好单位招聘和举办全院性的毕业生招聘活动。
(8)组织好各类升学的报名工作。
(9)拟定和组织实施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方案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
(10)组织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和签订协议书的要求,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派遣、改派和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
(11)安排开展全院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12)安排全院毕业生工作检查,做好毕业生工作总结。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系就业指导办公室
1、机构组成
林学系:主任:李云平 副主任:贺宏奎 成员:冯康安
园艺系:主任:殷嘉俭 副主任:张金荣 成员:岳建芳
园林系:主任:刘永齐 副主任:于 蓉 成员:李庆华
经贸系:主任:张拉锁 副主任:杨秀英 成员:解红霞
信工系:主任:李奎明 副主任:卢继阳 成员:闫 政
2、职责
(1)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及时全面地将有关规定传达给毕业生。
(2)加强与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归纳、处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为毕业生提供咨询服务。
(3)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举办毕业生就业专题讲座和报告会,组织各种类型的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负责招聘单位来校的日常接待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5)负责本系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6)协助做好各类升学的报名和专业辅导工作。
(7)负责本系毕业生的离校教育,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8)收集和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管理发放初次派遣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档案。
(9)做好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就业情况统计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毕业班辅导员和班级信息员
1、组成人员
毕业班辅导员及毕业班信息员
2、毕业班辅导员职责
(1)负责将就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地传达给本班学生,加强文明离校教育,认真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2)协助本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招聘活动,推荐毕业生就业。
(3)严格按照标准评选推荐本班优秀毕业生。
(4)协助做好各类升学的报名和专业辅导工作。
(5)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的学期鉴定和毕业生鉴定,协助本系收集和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
(6)做好本班学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跟踪调查、就业情况统计工作。
3、毕业班信息员职责
做好本班学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跟踪调查工作。
(五)校外信息员
1、组成人员
用人单位、省直林业单位、市县林业部门的人事管理人员或其他有热情、有影响的校友。
2、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行业人才需求调查。
(2)加强毕业实习和用人单位的联系,收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推荐毕业生。
(3)协助做好本单位或本区域内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五、就业工作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1、经费分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05]10号)精神,学院按每年每位毕业生100元计提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办公条件的现代化、各级就业网络的维护、与用人单位和毕业实习单位的联系、举办招聘洽谈会等。为保证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院就业经费的50%以当年实际毕业生数为依据划拨各系作为就业经费,40%由学生处代表学院用于毕业生就业活动,其余10%作为就业工作奖励。
2、经费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社会需求调查、联系就业单位、举办小型招聘会、毕业生跟踪调查、培训就业指导人员、信息员补助、举办创业事迹报告会等与毕业生有关的活动开支。
3、经费使用程序
该经费由财务处直接列入学生处和各系的年度经费计划,各单位一把手应对每项开支负责任,审核签注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六、考核与奖励
各系应根据上述内容,积极做好本系毕业生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于8月底将本系上半年的就业工作向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汇报,12月中旬针对上述内容及要求,学院将组织全院性的就业工作检查(具体检查评分标准见附表),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系工作的主要指标。
1、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系,学院将给予经费上奖励,并对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和跟踪调查率两项指标将与系主任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挂钩,直接影响系主任的年终奖(行政部分)和聘任。(具体办法见《山西林院行政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3、当年升学率将与基础教学部、外语教学部负责人年终奖和聘任挂钩。(具体办法见《山西林院行政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4、毕业班辅导员应协助本系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在毕业生离校后,加强与毕业生的联系,按学院要求做好毕业生信息收集工作。学院将连续计算辅导员工龄,在年终跟踪调查率达50%的前提下,根据其提供的合格毕业生信息数量发放辅导员津贴,标准为每生20元。
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 |